黑龙江省启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产研院线上备案-新华网
2026 08/06 10:54:48
来源:黑龙江日报

黑龙江省启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产研院线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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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近日,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产业技术研究院线上备案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产业技术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和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产研院)备案工作。

  黑龙江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围绕构建“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支持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等经济发展新引擎,航空航天、电子信息制造、新材料、高端装备、智能农机、新能源、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6G)等未来产业重点布局。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备案条件:

  一是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等多个单位组成。理事长单位应是在黑龙江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能够集聚产业创新资源,支撑和引领产业发展。企业处于行业骨干地位;高校、科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水平;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相关机构可参与联盟建设,向联盟企业提供多样化科技和金融服务。

  二是签署具有法律约束联盟章程(协议)。章程(协议)中要明确联盟理事长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要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明确技术创新的组织形式、技术成果共享与收益分配机制等。联盟章程(协议)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

  三是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联盟执行机构应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四是具有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建立经费使用的内部监督机制。联盟可委托常设机构的依托单位管理联盟经费,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五是建立成员利益保障机制。联盟研发项目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应事先通过协议明确权利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办法,强化违约责任追究,保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

  产业技术研究院备案条件:

  一是企业生产领域应属于我省产业振兴确定的重点领域。

  二是企业应具有一定科技投入和研发能力。企业实缴资本应超过合作项目的资金额度。企业原则上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四上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类别。

  三是双方合作项目额度应在200万元以上,且企业先期投入不少于50万元启动资金。

  四是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应在合作领域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稳定的核心技术团队,具有为同行业(领域)企业服务的经验。

  五是双方应签署实质性合作协议,建立市场化的开放合作机制。鼓励省内同行业(领域)企业与产研院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共同推动产业迭代升级。

  申请备案省联盟需通过理事长单位账号登录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进入“科技创新平台”入口,点击“省产业技术联盟备案”,在线填写《黑龙江省产业技术联盟备案申请书》及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备案省产研院需通过企业法人账号登录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进入“科技创新平台”入口,点击“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备案”,在线填写《黑龙江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备案申请书》及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申请单位线上提交联盟和产研院申请后,经所在市(地)科技局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在线审核后推荐到省科技厅。省科技厅按程序履行材料审查、专家评议、厅会议审定、公示备案等程序。

  2026年联盟及产研院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20:00。所在市(地)科技局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20:00。(记者彭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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